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旨在通过六大方面、二十条具体措施,全面促进广西房地产市场的止跌回稳和健康发展,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广西将适当放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条件。对于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并取消了对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下限。此外,鼓励对购买首套、二套住房和“卖旧买新”、生育多子女的家庭进一步放宽信贷条件,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并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得到了优化。广西将加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使用的支持力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开展异地购房使用业务。对于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申请人,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全面推行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为了严控商品住宅增量,广西将严格控制新增商品住宅建设和新建安置住房的增量,并盘活存量住宅用地。同时,优化商品住宅存量,自治区财政将安排资金给予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购房补贴,搭建“卖旧买新”平台,促进旧房优先卖、新房优惠买。此外,广西还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对收购的国有企业给予补贴。
在提升商品住宅质量方面,广西将完善房地产项目周边设施,推动低容积率高品质住宅开发,并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与销售。同时,在符合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单位依法按程序优化调整住宅车位配建比率等。
为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广西将进一步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费负担,提高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效率,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此外,还将推行“交房即交证”等措施,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便捷的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
此次出台的二十条措施,全面覆盖了金融、公积金、土地、住房质量、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综合施策,推动广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者:小御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