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住房交易契税及部分城市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的最新公告。该公告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优惠的契税政策,并明确了相关城市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的税收处理办法。
公告首先对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购房者,如果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税率将减至1%;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税率则减至1.5%。对于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如果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税率同样减至1%;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税率则减至2%。
为了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在信息共享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通过授权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相关信息。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但需要承担承诺的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此外,公告还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在这些城市中,如果纳税人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将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等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增值税。
这一公告的发布,不仅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也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税收管理。公告规定,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并明确了在此之前的增值税、契税申报缴纳的处理办法。
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房地产市场将呈现出更加稳健的发展态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保障。
编辑者:小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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